论《〈歧路灯〉与中原民俗文化研究》
刘畅同志将其《〈歧路灯〉与中原民俗文化研究》一书的校样寄沪,望我为其作序。此书是他以前在我处攻博期间奋力撰成,并于2006年答辩时顺利通过的博士学位论文。刘畅是河南人,我理解他选择李绿园这部长篇小说作为研究对象,是跟他所言生于斯、长于斯,有一种本土意识和故乡情结分不开的;同时,我也了解当年他在上海为坚持完成学业、撰写论文所碰到的诸多困难和所付出的艰辛,我为此书的出版感到高兴。兹在此就有关问题略谈一些看法和意见。首先,我想说的一点是,论文作者在此项研究中保持一种实事求是的态度。作者在《导论》中充分肯定了学术界已有的相关成果和贡献,也谈到他不同意《歧路灯》处于热议期间曾经出现的某种“或贬之入地或褒之上天”的说法,而特别赞佩任访秋先生那种“不作惊人之语的持平之论”。任先生充分肯定《歧路灯》的价值和意义,但坦言其思想同艺术较之《儒林外史》《红楼梦》“大有逊色”。刘畅在此书中并不因为自己对此项研究怀有乡情就对《歧路灯》作无原则的褒扬,而是在前人和时贤研究的基础上,对《歧路灯》所具有的价值与意义进行认真的探讨和阐释。我觉得他对《歧路灯》及其研究所持的这个基本的态度是可取的也是应该的。本书的主要特点在于把反映河南地区古代社会生活的小说和河南地域内的民俗文化结合起来进行研究。全书章节设置围绕总题,分别以《歧路灯》“与中原地区人生礼俗”、“与中原地区宗教信仰”、“与中原地区妇女生活习俗”、“与中原地区博戏风尚”、“与中原地区语言习俗”为专题,作相当全面地、深入地研述。从中原民俗文化的视角来评析《歧路灯》这部古代小说的社会历史内容与文学价值,同时也从小说的有关描述中说明中原民俗文化的丰富内容及其特点。论文作者希望借此阐明李绿园本着贴近生活和严肃态度,“通过对康、乾时代中原地域的社会生活真实的描绘,为我们着力展现一幅当时社会中下层世俗众生生活的丰富画卷。”
作者的这个意图可以说基本上达到了。《歧路灯》是一部古代小说,涉及古代许多社会礼俗和习俗,使用的又是中原地区的方言土语,这在河南籍的读者读来会觉得亲切有味,但对今日读者,尤其是南方读者来说,阅读就有不少困难。就这方面而言,1980年中州书画社出版的《歧路灯》校注本,栾星先生为全书作注一千余条;1999年河南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张生汉先生的《〈歧路灯〉语词汇释》均已作出重要贡献。如今刘畅的《〈歧路灯〉与中原民俗文化研究》其中又有《〈歧路灯〉与中原地区语言习俗》很有分量的一个专章,对于今日读者阅读和研究《歧路灯》也会提供有益的帮助。我这里举个例子,《歧路灯》中反复出现“告先”、“反面之礼”这类词句,今天读者不易明白。刘畅此书第一章论述人生礼俗、第五章论述语言习俗时,都曾经结合小说中人物的言行和故事作出了解释。所谓“告先”是敬禀、告慰先人的意思,祭祖礼俗和婚姻礼俗中均有这样的习俗。小说写谭孝移上京是在“告先”之后方才“择吉登程”;回到家里“告先情急,洗了手脸,吩咐开了祠堂门,行了反面之礼”,这里提到的“反面之礼”是出行归来的“告先”之礼。在《歧路灯》中,“告先”的礼仪也是“事死如生”的一种反映。小说中这些礼俗的文化含蕴何在?刘畅对此提出了他的理解和分析:“祭祖礼俗是人们对亡故的祖先所表示的孝思、敬畏之情,最能体现传统的‘慎终追远’、‘事死如事生’的伦理观念。它表达着人们不忘先人美德和养育之恩,并进而戒慎自己的言行,以自己向善力学的实际行动报答祖先,为祖先的美名增光添彩的内心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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